职业门将董某某故意放球获利64万,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+罚款8万
标题:职业守门员为赌球“放球”收受64万元获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并罚款8万元
一名曾在职业足球俱乐部担任守门员的被告董某某,因在比赛中故意消极履职、以“放球”方式配合他人赌球并收受财物,被法院认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。经审理查明,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期间,董某某在收到他人吴某某的请求和好处费诱惑后,于至少6场职业比赛中有意不尽职责,致使所在球队失利,共收取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合计64万元。2024年12月,董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。到案后,他如实供述罪行,认罪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。 球友会
法院依法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,并处罚金8万元;违法所得64万元被没收并上缴国库。法院指出,董某某作为职业球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,数额较大,其行为触犯刑法,应承担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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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在判决中提醒:个人层面,收受贿赂操纵比赛不仅会断送职业生涯,可能面临终身禁赛与刑事处罚,还会严重损害个人名誉和前途;行业层面,假球行为侵蚀竞技公平,损害球迷信任与联赛商业生态,妨碍体育事业健康发展;社会层面,假赛容易衍生赌球、洗钱甚至与黑恶势力勾连,扰乱社会秩序,造成恶劣影响。相关从业人员应以此为戒,恪守职业操守,抵制金钱诱惑,维护赛事公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