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湘军因受贿被判死刑缓期执行

  • 2026-09-08

2026年9月8日,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省委原副书记、前省长金湘军的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。金湘军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终身剥夺政治权利,并被没收所有个人财产。此外,法院决定将查明的金湘军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,若金额不足则继续追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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